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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五项措施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作者:郑璐    来源:组宣部    添加日期:2021-09-14

自换届工作开展以来,绥芬河市纪委监委通过加强纪律教育、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宣传引导、加快相关问题线索查办、开展巡回督查五项措施,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打好思想政治攻坚战,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发放给乡镇党委和市直各党(工)委(党组),其中明确要求将换届纪律学习资料及时发放给有关单位和换届相关人员,切实做到“四必学”,并要求发放将中央“十严禁”纪律要求制成的换届纪律提醒卡、组织观看《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切实使换届纪律要求入脑入心,确保换届纪律覆盖到点、学习教育落实到人。

开展换届谈话。按照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采取“一对一”面谈、“双向约谈”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把上级要求讲清楚、进退留转讲清楚、严肃换届纪律讲清楚,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端正思想,严谨作风,正确对待职务变动,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在全市干部队伍中形成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的良好风气。

强化宣传引导。为扩大换届纪律宣传覆盖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清廉绥芬河”公众号,广泛宣传“十严禁”纪律要求,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教育,让干部群众广泛知晓、参与监督。

加快相关问题线索查办。协同市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建立专项核查组,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核处理,坚决避免发酵蔓延。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实行“专查专办”,接到一件、专查一件,优先办理,严查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开展巡回督查。会同市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派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综合运用专项督查、现场督导、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全市换届风气及其监督工作进行巡回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做好整改。同时对换届选举和会风会纪进行现场督导,确保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程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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