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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红路精神 勇担时代重任

作者:    来源:    添加日期:2018-11-30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该《意见》的出台,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党中央清醒地看到了当下干部队伍存在的畏难怕风险的问题。的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一些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不适应,做事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不敢担当作为,生怕因多做事、做风险大的事情出问题而被追责问责,影响既得利益。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公务员辞职,给各地带来了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但多数干部还是想干事的,积极性也是非常高涨的。为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中央出台了这个意见。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向广大干部发出了攻坚克难、奋发作为的动员令、集结号,对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在人为,业靠人兴。历史上,红色之路上的英雄们不畏艰险,置个生命与安危于不顾,为国家的独立、人民的解放、民族的振兴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与贡献,留给后人宝贵的精神财富——红路精神。当前我们正处于爬坡过坎、跨越追赶的关键时期,更加需要一支信念坚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队伍。

弘扬红路精神,突出正向激励主基调

着力抓好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坚持不懈强化思想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开发红路精神等红色资源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继承和发扬光荣革命传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全身心投入到兴安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实践中。

弘扬红路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五个过硬”要求,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考察、识别和培养干部,把那些任劳任怨、扛重活、打硬仗的干部,那些关键时刻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那些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及时选拔使用起来,让广大干部切身体会到工作有干头、干得有劲头、发展有盼头。

弘扬红路精神,旗帜鲜明的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未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让敢于担当作为者得重用、受褒奖,让碌碌无为者让位子、受警醒,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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