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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召开十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作者:    来源:中共绥芬河市纪委    添加日期:2017-09-14

“要突出巡视监督政治作用,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做为根本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

9月13日,绥芬河市召开十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根据部署,巡察组将从9月18日起对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和教育局4个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敬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兴国,市纪委委局机关、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孙敬辉指出,开展巡察监督是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新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化认识,增强勇于接受巡察监督、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孙敬辉强调,巡察组开展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精神,重点检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4个方面问题。在巡察过程中要紧紧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

孙敬辉要求,巡察组要牢记使命,坚定政治立场,要当好市委“千里眼”、“顺风耳”,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叫板、叫真,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用竭诚尽责诠释对党忠诚,真正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的作用。巡察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站稳立场、守住清廉,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以良好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为保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形象,为绥芬河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出积极的贡献。

会上,宣布了市委第二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名单,总结了第一轮巡察成果和经验,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巡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省纪委书记王常松讲话精神。

据悉,本轮巡察共分为三个巡察组,巡察时间为9月18日——11月18日为期两个月。

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

第一巡察组:15945728108

第二巡察组:15945728164

第三巡察组:15945728174

电子邮件:

第一巡察组:sfhswxcyz@163.com

第二巡察组:sfhswxcez@163.com

第三巡察组:swxc3z2017@163.com

寄信地址: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91号(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