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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添加日期:2018-11-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靠

市住建局党组在接受反馈意见后,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明确责任,按照分类推进、由简到繁原则,从严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从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分工、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等方面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思路要求。反馈意见的第二天,就组织力量起草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等各方面做了详细安排部署,将本次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进行了分解,把问题以表格形式制定了《整改工作问题清单》《整改工作任务清单》《整改工作责任清单》,下发给各责任单位。要求市住建局各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林瑞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和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形成局整改情况汇报材料,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中所列的整改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责任领导、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对所负责的整改任务负领导责任,各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所负责的整改任务负直接责任,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全员参与整改,台账销号管理。为配合巡察整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在整改期间,结合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动员和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治理黑中介、“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工作和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党建、政治和意识形态教育,把巡察反馈的问题作为这些活动要突出解决的问题,投入到整改工作中来。在整改落实中,制定了整改台账,采取台账管理、挂账销号的办法推进整改落实,把每个整改任务看成一个个项目,有过程记录,有成果文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四)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从一开始就明确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加强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要求既要抓好具体事项的整改,又要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源头上、机制上查找漏洞,进行整改,制定完善《住建局工作人员事假相关规定》《住建局工作人员病假相关规定》《“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评优评先办法》《AB岗制度》等10余项制度。

二、突出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一)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欠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1.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受人防事件影响,班子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欠缺,主要表现在工作中畏首畏尾,不敢定事、不想做事、不主动谋事问题。

一是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副书记直接抓,其他班子成员抓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工作格局。年初,“一把手”与各班子成员签订责任状,班子成员与分管各科室站(中心)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年末,按照责任状进行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4月末,根据市纪委和机关工委与住建局签订的责任状,结合住建局实际工作制定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把手”与各班子成员签订了责任状,班子成员与分管各科室站(中心)负责人也签订了责任状。

二是制定年度目标,量化到部门。年初,制定各科室站(中心)的年度职能目标和具体考评指标,设立目标管理考评小组。年末,考评小组按照年初设定的目标和考评指标,对各科室站(中心)进行考核,作为评优评先和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依据。3月末,各科室站(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2018年度职能目标和具体考评指标,并设立了目标管理考评小组。

2)班子成员没有发挥好表率和引领作用,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导致违纪违法案件频发问题。

一是利用党员固定日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利用每月党员固定日活动,采用集中学的学习方式,全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全年参加社区活动不少于4次,科级领导干部网上学习积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全年学分须达到40分以上,学习采用签到制,领导干部参会率须达到90%以上,普通党员学习笔记每年不少于1万字,年末进行对标考核,作为评优评先的一项依据。4月份,党组制定了2018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已开展集中学习5次;党支部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素质年学习提升计划,每月15日或根据需要适时开展活动,已开展集中学习11次,每位党员写学习心得体会1篇,上半年参加社区活动均达到2次。

二是利用好提醒谈话和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权限范围内,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等8类问题,有计划的从党组、党支部两个层面对局领导干部、重点科室站(中心)负责人、重要岗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每年不少于12次,特别是在节前要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在年末(或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开展“四必谈”谈心谈话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党课教育,观看廉政教育片不少于4次,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正反面案例进行教育,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目前已开展提醒谈话11次,其中对局领导干部个人、重要岗位负责人和普通党员提醒谈话6次,节前集体提醒谈话4次,治理“黑中介”集体提醒谈话1次。3月22日,党组书记、局长宋林瑞同志讲廉政党课一次;组织观看《巡视利剑》等廉政教育片2次;8月23日,住建局党组召开典型案例剖析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

2.基层党员干部进取精神不足问题。

1)部分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低迷,工作积极性不高,服务意识不强,被动解决群众问题多,主动问需化解少的问题。

一是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将日常服务事项细分为资质管理、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审批、生产监督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供热燃气管理、人防工程建设与监督、服务重点项目、综合执法等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到科室站。以行政审批为突破口,强化示范引领,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3月末,各科室站(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2018年度职能目标和具体考评指标,并设立了目标管理考评小组,已落实到科室站。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已上墙。

二是靠前服务,积极化解矛盾。把关口前移,变坐等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深入到企业、基层,了解、掌握企业、基层实情,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供热、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出台解决措施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倾听当事人双方意见。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企业人员培训等活动,主动宣传讲解住建新政策、新法规,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2017年度发生的供热信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均已得到解决。6月14日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在市中心广场举行的平安月宣传活动,宣传主要是内容是建设工程安全知识和人防自救、群防知识;7月31日组织到共建社区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燃气供热条例法规宣传活动。

2)有的干部工作懈怠,长期请假不上班问题。

一是完善请销假制度和外出告知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住建局工作人员事假相关规定》、《住建局工作人员病假相关规定》和《住建局AB岗位工作制》,由办公室负责考核,设专人负责管理,年末统计出勤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的一项依据。4月12日召开会议对制度进行了宣读,同时还宣读了上级部门制定的年休假制度和吃空饷问题处理办法。《住建局工作人员事假相关规定》《住建局工作人员病假相关规定》《住建局AB岗位工作制》等制度已制定并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各科室进行了传达。

二是积极开展提醒谈话制度。对工作懈怠和有违请销假制度、外出告知制度苗头性、倾向性工作人员,由党组按照权限,根据情况适时对其进行口头提醒或开展提醒谈话。在党组权限范围内,对巡察组反馈的长期不上班的3人,由“一把手”对其逐一开展提醒谈话。4月3日由党组书记分别对3人逐一开展了提醒谈话。

(二)党内生活落实不严,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实方面的问题

1.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一是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年初,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和上级党委工作安排,结合住建局实际工作,把每月的“党员固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及“两学一做”融合起来,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4月末制定了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每月15日开展“党员固定日活动”,每月25日“主题党日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市委组织部要求和“党员固定日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相关活动。每年12月安排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或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适时开展。召开会议、开展活动采取签到制,签到簿由办公室负责制定,签到人数需和照片人数相对应,学习笔记要和学习内容向对应,因公、因事未能参加学习的,党组织督促其通过自学进行补学。

按照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了“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素质年学习提升”计划。已召开党支部委员会9次、党员大会9次,开展讲党课3次。

2.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实问题。

一是要不断提升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主动性。年初,根据前一年度存在的问题和本年的上级部门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签订责任状;年终听取领导班子和各部门执行情况,并按照责任状进行考核。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组织书记要以上率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唱黑脸,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问责。3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于4月末结合市纪委与住建局签订的责任状,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了集体和个人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已整改完成。

二是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提高执行力。不断加强监督、强化追责。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制度 ,把涉及行政审批的权力运行程序化、公开透明化和审批网络化,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监督中实现权力的公开透明和依法行使;按照签订的责任状进行逐一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支部领导班子、行政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评优评先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肃追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不作为、违纪违规行为。

目前,住建局所有行政审批的权力运行程序,已公开公布在市政府网站。建设安全、施工许可和企业资质等审批事项已实现网络化审批。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的人员已开始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制度。

三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近几年,发生在本单位的反面案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党纪法规不少于2次、观看警示片不少于4次、撰写心得至少一篇、学习典型案例至少2次、举办廉政党课至少一次,并开展以党风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和提醒谈话等形式多样的活动。3月22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宋林瑞同志给党员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分别于2月8日、4月3日、5月19日、9月18日开展了春节、清明端午、治理黑中介和中秋国庆节前集体提醒谈话,5月9日、7月15日组织观看了《巡视利剑》、《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教育片。2月8日组织集中学习了省纪委《关于7起违规收受礼金典型案例》,4月16日、9月27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住建局“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结合住建局实际情况,对“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进行完善,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做到决策按程序,议事有规则,集体讨论有记录,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记录“三重一大”会议纪要、留存相关材料,每月25日前向上级党委上报“三重一大”开展情况统计报表。

目前,党组集体开会研究单位“三重一大”事项6项,召开会议5次,对“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进行了完善。每月25日前,党支部均向党组上报了“三重一大”开展情况统计报表。

二是清理不符合程序的“三重一大”事项。对近3年内,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不符合程序的且仍在执行的,要严格“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新按程序进行理顺、完善。特别是单位各科室站(中心)股级岗位,对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程序的或相关材料缺失的,重新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绥芬河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考核程序进行考核认定。4月份对单位各科室站(中心)股级岗位进行了重新梳理,对不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程序的或相关材料缺失的综合办主任、城建科科长、人防办主任、综合执法科科长职务需重新考核。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违反规定精神的行为依然存在方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出差必须经主管局长和主要领导审批,凡是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协会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考察,一律不派人参加;二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对无故滞留、借道、绕道产生的差旅费、补助等费用及超标准住宿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三是严格控制出差时间,对无故超期迟归、占用工作时间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监管责任缺失,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行政审批不严格行政收费不彻底未公开招投标行政处罚力度不够问题

(1)完善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分管领导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压实责任。

2)对全市工程进行了大排查,按照程序该整改的整改,该补办的补办,该处罚的处罚。目前,已基本上整改完毕,还有个别工程因停工找不到人而未整改完毕。我们将持续关注停工工程的复工情况。

(五)、其他问题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党组处理。

三、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半年多的集中整改落实,市住建局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一些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及工作纪律、重大事项决策等的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健全完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提升。市住建局党组将进一步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未整改完成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措施抓好整改,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督促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扛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克服困难,尽快完成既定任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机制漏洞,围绕基层党建、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责任担当、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招投标等重点工作、重要环节,加大制度的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住建局将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特别是已整改到位事项,要经常对照检查有无“反弹”现象,整改中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是否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是否与现行的国家省市政策相适应,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