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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进行时:市委启动第四轮巡察

作者:    来源:市委巡察办    添加日期:2018-10-18

1016日,绥芬河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轮巡察共组成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的方式,集中对征收办、交通局、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商务局等1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并延伸巡察至其所属机构及服务窗口。

动员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敬辉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兴国宣布了《关于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各巡察组必须坚守职能定位,落实“两个维护”,以《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为路线图、任务书,精准把握政治巡察的深刻内涵,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切实增强深化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

会议要求,要坚持把握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以发现问题为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为落脚点,确保巡察质效;要紧扣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着眼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聚力“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监督检查要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作风整顿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巡察发现的问题,要从政治高度分析归纳提炼,加强综合分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问题导向参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坚决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现代化绥芬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