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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召开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作者:迟雪艺    来源:市委巡察办    添加日期:2022-08-05

8月5日上午,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相关要求,对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晓峰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辛宇宣读了《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本轮巡察共组建3个市委巡察组,对水务局等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阜宁镇下辖的南寒村等11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

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把握工作要求。巡察作为巡视的延伸和补充,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形式,是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制度保证。巡察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要求,要精准发力,提升政治标杆。对群团组织开展巡察要围绕践行职责使命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情况强化监督;对村党组织的提级巡察,重点要从“三个聚焦”上查找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聚焦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强化监督。    

会议强调,要协作配合,确保巡察成效。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完成巡察任务。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主动融入巡察过程。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调查职责,不对被巡察单位重大敏感问题表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组要做好日常监督,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防止问题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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