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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严把“四关”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黄晓宇    来源:市委巡察办    添加日期:2022-08-26

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绥芬河市委巡察机构科学谋划,积极部署,进一步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把“四关”,对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进行动态更新完善,为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一是严把人员准入关。采取由各单位推荐,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审核把关的方式,重点选拔人员专业为从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经侦检法、工程项目、农经管理等专业人才和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干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优中选优,将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人才库,将巡察岗位打造成发现、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平台。截至目前,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人才库更新后,通过巡察岗位提拔的优秀年轻干部占比达40%,40周岁以下干部占比72.7%,人才结构更加优化、完善。

二是严把教育培训关。通过组织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察工作手册》等巡视巡察法规制度,观看《巡视利剑》《政治巡视》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前学,使巡察干部进一步了解巡察工作性质。巡察组以组务会、支部会和工作例会为载体组织跟进学,通过老同志传授工作经验、学练结合等方式,不断提高巡察干部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确保巡察人才库的干部理论在线、能力在线,真正做到巡察人才库的干部可以召之即来,来之能巡。

三是严把工作纪律关。实行巡前承诺、巡中监督、巡后评估的监督管理机制。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巡察工作“十不准”等纪律规定为“标杆”,严格要求巡察干部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签订《巡察工作人员保密承诺书》,让巡察干部时刻感受到巡察政治监督的重要责任。巡察结束后,适时开展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后评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四是严把人员评优关。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巡察工作总结交流会,对巡察工作进行全程回顾,深度剖析查找问题,组织巡察干部畅谈感受心得,在自查、反思中强素质、提能力,为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献计策。同时,巡察办根据抽调巡察干部平时的工作表现,按照每轮抽调干部的20%占比进行评优选先,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组织评鉴,并将评鉴结果纳入干部个人档案,及时反馈组织部门和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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