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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室:开通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举报“绿色通道”

作者:任志新    来源:    添加日期:2020-02-26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市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第一道关口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建立处置线索“快速车道”,夯实督查督办“专用车道”,进一步加强精准研判、精准监督、精准处置,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开通信访受理“绿色通道”市信访室优先受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信访举报,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优先受理,快速处置,第一时间反馈处置结果,从速回应群众关切。发布《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受理疫情期间党员干部违反“六项纪律”专项举报通告》,积极倡导群众通过电话、网络、信件进行举报。

建立处置线索“快速车道”。市纪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虚假空”“不作为作风问题及贪污、截留、私分、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举报,优化处置流程。按照“即收即办”原则从速处置与疫情防控有关信访举报,做到“四个到位”,即信访举报当天受理到位、承办单位当天通知到位、举报台账当天汇总到位、实名举报反馈及时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共受理与疫情防控有关信访举报3件,全部制作台账,即收即转。

夯实督查督办“专用车道”。建立疫情防控信息共享机制,与市公安局、卫健局、交通局等主责部门沟通,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强化与督办督查的协调合作,在收到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信访举报后,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转办相关科室,同时将举报问题线索转委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再监督、再检查,有效防止疫情防控工作中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虚假整改问题。完善疫情期间信访情动态报告机制,对发现的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委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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