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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通报

作者:    来源:党风室    添加日期:2021-08-23


绥纪通202118

关于1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通报

各党委(党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查处的1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龙运公路客运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会计费聿波、出纳刘英霞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涉嫌职务犯罪和违法问题

一是挪用绥芬河龙运公路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的账外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嫌职务犯罪2017年12月起费聿波和刘英霞绥芬河龙运公路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的授意下,将绥芬河客运站部分经营收入存入企业账外个人账户,设立“小金库”。因账户内资金闲置且无其他监管措施两人合谋此账户内的账外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得收益由人分配。2018年3月13日2020年8月26日期间,刘英霞多次使用此账户内的账外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收益284859.16元

二是私分绥芬河龙运公路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的账外资金20000.00元。2020年7月,绥芬河龙运公路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降低了职工工资。费聿波和刘英霞因工资减少,便合谋在账外资金中每月给两人各支出5000.00元作为补助。刘英霞2020年8月7日从资金内转账给费聿波5000.00元、转账给自己5000.00元;9月9日转账给费聿波5000.00元;同9月28日转账给费聿波5000.00元,20000.00元

费聿波身为国有控股企业财务部部长、会计,刘英霞身为企业出纳,两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小金库”。在管理“小金库”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两人合谋挪用企业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行为已涉嫌职务犯罪。两人利用管理企业资金的职务便利,合谋私分企业账外资金20000.00元,存在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2021年7月给予费聿波、刘英霞政务开除处分。违法所得共计304859.16元,一并予以收缴。

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警自省,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加强财务制度贯彻执行,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坚决扛起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政治责任,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好廉政学习教育,持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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