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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告

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告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摸清“三资”底数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治和查处“三资”管理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省纪委监委、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现下发此通告。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围绕三类14项具体内容,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下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资金方面

1.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

2.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

3.以秸秆禁烧、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套取农村集体资金;

4.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

5.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问题。

  (二)资产方面

6.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农村校产校田,农用机械等固定资产;

7.扶贫项目违规处置、闲置浪费或收益未按有关规定分红;

8.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

9.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问题。

(三)资源方面

10.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账外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新增地源乱收乱支;

11.发包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承包期限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

 12.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

13.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源;

14.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源问题。

  二、线索处置机制

  对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存在违纪违法行为,5月31日前主动向绥芬河市纪委监委说清和交代问题的,可根据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等因素,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顶风违纪、拒不交代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三、畅通信访渠道

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受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相关问题,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1.举报电话:0453-3938192

2.网络举报:登录网址

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mudanjiangshi/suifenheshi/,进入举报平台,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3.来信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市党政第三办公区西门143室,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157399。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