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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公告

按照绥芬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在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相关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以下违纪违法问题:

1、项目申报方面。在申请改造计划时,谎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小区数、户数、楼栋数、建筑面积、建成时间、改造内容等问题;重复申报已纳入以往年度改造计划项目问题;虚列投资规模、刻意增加改造内容、“报多建少”“报大改小”套取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

2、项目招投标方面。未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问题;违规将一个小区改造项目化整为零独立招标、违法分包转包、未招先建、以邀代招、默许提前进场等问题;采取设置倾向性资质门槛、技术性条件、模糊招标信息等方式“明标暗定”等问题。

3、项目建设方面。随意变更设计方案、重复施工、反复开挖等问题;未落实“先地下、后地上,先民生、后提升,先功能、后景观”要求,未优先改造居民反映强烈、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以及擅自调整改造内容等问题;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偷工减料、违规施工影响工程质量等问题;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未预留便民通道、未设置安全警示牌等问题;屋顶漏水、墙面长毛发霉、上下水管道不畅、违反施工规程等问题;对群众诉求问题诉而不接、接而不办、久拖不决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收取好处等问题。

4、项目验收方面。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日常质量检查、抽测、管控不到位等问题;未严格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不按照图纸设计改造、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未进行返工等问题;谎报项目完工、伪造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流于形式、监理程序形同虚设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的其它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

5、资金管理方面。未建立资金筹借、使用、管理工作机制等问题;不按规定专款专用,挪用、滞留、串用等问题;不及时拨付资金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6、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其他涉及腐败、作风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三、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453-3938192(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来访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市党政第三办公区西门143室,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大厅

3、来信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市党政第三办公区西门143室,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157399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