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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作者:    来源:市直纪工委    添加日期:2013-11-08

市纪委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精神,强化对全市各市直单位“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监督,坚持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市直纪工委把“三重一大”事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以建章立制为抓手,实施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和责任追究,有力推动了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建设。事前监督,做到心中有数。通过与监督部门的对接,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实行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会议提前三天报告制度。市直纪工委先后参加了工信局、旅游局、人劳局等部门单位人事任命、设备招标采购、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人员招考等活动。事中监督,做到全程参与。根据被监督部门的时间安排,市纪委派员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重大项目安排是否依法合规、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方面实施监督。事后监督,做到跟踪问效。对监督部门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效果,保证执行到位。纪委在行使监督检查和建议权时,做到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91个市直单位每月定期向市直纪工委报送“三重一大”汇总表,共计上报“三重一大”事项296项。共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5条,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