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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采取五项措施学习贯彻赵连钧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作者:    来源:市纪委    添加日期:2014-10-20

2014年10月16日,绥芬河市纪委召开全委人员参加的会议,传达学习10月15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专题讨论学习赵连钧书记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就全委人员深入学习贯彻赵连钧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抓深学习。把学习赵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安排,学深学透。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集体讨论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赵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理解市委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抓紧整改。按照“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这一要求,杜绝歇歇气、松松劲的思想,巩固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继续抓好整改、建章立制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按照已经制定的“整改落实计划”以及时间表逐项落实,实行整改事项、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列表上墙和销号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由督办室逐项督查整改,确保整改承诺事项逐条兑现。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正风肃纪,进一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常抓不懈,打消群众关于“问题反弹和活动一阵风”的顾虑,以实实在在成效取信于民。

三是抓实监督执纪常态化。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使党员干部明底线,真正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大力整治党员干部“庸懒散”现象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着力打造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是抓牢党建。要深入理解和把握市委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纪委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好党建职责。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虑,防止“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

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好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监督责任,分析全市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制定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办法,监督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是否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督党组织负责人是否担负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