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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基层治理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添加日期:2020-12-28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定要把村务公开和信息服务这件事办好。村级公开是推进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和制度创新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基层监督的现实需要。四川省泸州市纪委监委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构建“点题、破题、解题”监督模式,开展村级公开专项监督,推进村级公开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提升治理效能。

  制定策略路径,落细专项监督。村级公开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的法规制度多、责任主体多、受众群体多,且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在专项监督中,泸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抓重点带全局,将破解制度机制障碍和各类参与主体面临的难题作为着力点,兼顾职能部门监督要求、广大群众现实需要等,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既主动靠前监督,补位不缺位;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到位不越位。紧盯公开项目、公开方式、公开机制等关键环节,细化监督措施,让专项监督更聚焦更有力。制定市县乡村“村级公开主体责任清单”,专项监督时可以“照单检查”,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整合用好监督力量,强化派驻监督,督促市级主责部门落实村级公开责任;依托纪检监察室联系区县机制,组建下沉推动组,一对一进驻区县蹲点督导;定期不定期组建精准巡回检查组,直插一线检查。

  找准存在问题,确保精准发力。调研发现,村级公开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突出。针对主责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不敢公开、不会公开、不愿公开,以及群众看不到、看不懂、不愿看等问题,狠抓关键环节,增强监督实效。

  聚焦优化公开项目抓监督,推动村级公开规范化。督导主责部门精简公开项目,按照信访量、关注度等标准,将必须公开的事项和可灵活公开的事项编制成目录。督促主责部门用群众习惯的语言公开,确保群众看得懂;固化公开频率和时长,形成全市《村级公开项目模板》。

  聚焦升级公开方式抓监督,推动村级公开精准化。按照多种公开方式综合使用的思路,督导镇村在现行有效的公开方式上细化措施,形成“看得见”“听得到”“讲得清”的立体化公开格局,让群众不管远在他乡还是足不出户都能了解公开信息。

  聚焦构建工作机制抓监督,推动村级公开常态化。督促主责部门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市级层面,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及其责任分工,完善会商协调、成员单位调整等机制,解决统筹协调的问题。县级层面,构建由相关县领导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抓总、相关主责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并同步完善公开项目准入、监督管理等机制,解决指导落实的问题。镇村层面,明确乡镇政府、相关站办所、村“两委”及村监会相关职责,确保有人抓有人管。(作者何洪波系四川省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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