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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制定十二条指引 推动乡镇纪委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作者:徐梦龙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添加日期:2020-03-04

“有了十二条指引,我们监督起来就更有方向了。我们刚对一社区支部书记落实上级决策不到位,管控措施简单粗暴,对交通路口一封了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对其作出了提醒谈话处理。”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易祖伟说。

自疫情发生以来,赣州市南康区纪委监委围绕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赣州市南康区乡镇纪委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有作为”要点指引十二条》(以下简称《十二条》),以发现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再监督再检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推动乡镇纪委在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中“有作为”。

据悉,《十二条》要求乡镇纪委找准监督着力点,注重“十看十督”,从组织领导、联防联控措施落实、乡村干部在岗在位等十个方面着手,督促辖区内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和职能部门等责任主体高效履职、发挥作用,为乡镇纪委监督指明要点。同时,《十二条》还划定“纪律红线”、列出“负面清单”,对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和违反区纪委监委“九不准”纪律要求的“两种行为”严查严防,为乡镇纪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执纪问责点明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守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持续监督推动上级各项防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坚决纠治疫情防控中的作风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南康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赖彦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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